本手冊討論從 Eclipse 3.1(或更早版本)外掛程式移轉至 Eclipse 3.2。
Eclipse 3.2 的目標除了繼續發展 Eclipse,也儘可能保留舊版的相容性。亦即,儘管 API 有變更,依 Eclipse 3.1 API 撰寫的外掛程式仍然可在 3.2 中繼續執行。
主要的相容性種類有 API 合約相容性與二進位相容性。API 合約相容性 表示 3.1 API 的正確用法在 3.2 中仍然有效,不必擔心目前的程式碼。二進位相容性表示 API 方法簽章的變更不會導致現有已編譯的(二進位)程式碼和新的 3.2 程式庫中斷鏈結而無法執行。
無論如何努力避免毀損,還是會有一些不相容的區域。 本文說明 Eclipse 在 3.1 和 3.2 之間不相容的變更領域,並提供從 3.1 外掛程式移轉至 3.2 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