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管理

组织可以设定所提供的申请、产品和问题的定制上诉程序。上诉级别数以及可在每个级别创建的上诉类型均可逐个申请、逐个产品以及逐个问题案例地进行配置。

可以针对产品、问题案例和申请综合案例定义上诉程序。组织可以安排管理员指定其中的每一种案例类型是“可上诉”,还是不可上诉。如果申请/产品/问题案例设定为不可上诉,那么表示无法对其配置上诉程序。例如,超额支付由管理员作为一种产品维护,但是客户可能无法针对超额支付提出上诉。而是,可以针对造成超额支付的津贴/计划提出上诉。这是因为客户上诉的对象是对导致超额支付的津贴/计划做出的判决。

为了允许将上诉升级到更高级的判决机构,每个上诉程序均包含一个或多个级别或阶段。可以对每个上诉阶段指定一个上诉类型。可分配到上诉阶段的上诉共分三种类型:听证案例、听证复审或司法复审。当上诉阶段分配了特定上诉案例类型时,只能对此上诉阶段创建此类型的上诉案例。例如,如果组织分配听证复审作为上诉的第一阶段,那么用户在首次创建产品上诉时只能创建听证复审上诉。

此外,组织可以允许在某个上诉阶段进行任何类型的上诉。这表示在此上诉阶段可以创建听证案例、听证复审或司法复审。

上诉程序的状态可以是“活动”或“已取消”。活动状态指明上诉程序生效。上诉程序将在创建时指定的开始日期生效。“已取消”状态指明上诉程序已从系统中删除。

上诉程序可以设定在将来的某个日期生效。一到此日期,旧的上诉程序就会视为“已到期”,且进一步的上诉程序将在系统上变为活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