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付款失效

可使向客户发放的付款失效。使付款失效与取消付款之间的差别是可重新发放已取消的付款。使付款失效时,系统处理将不再对其进行考虑。这是为了允许重新发放替代付款(例如,如果发放的原始付款的金额不正确)。可取消该付款和同时使该付款失效。系统允许此情况在取消时或以下两个阶段中发生:立即取消和稍后失效。

例如,John Smith 每星期接收金额为 $70 的津贴支付(提前在星期一支付)。他星期二重返工作岗位,这意味着它仅有权获得星期一的津贴,即,他在该星期仅应该获得 $10。他会接收金额为 $70 的支票,但会致电组织并通知组织其情况的变化。当他将不兑现其支票(金额为 $70)时,会取消该付款,当组织要发放替代付款时,会使该付款失效。会将关于其津贴案例的鉴定修改为在星期一结束 John Smith 的付款。这会促使向其发放金额为 $10 的替代付款。

此外,如果当 John 通知组织其情况的变化时对他重返工作岗位的具体日期存在疑问,那么组织可能需要用于详细描述其新就业的开始日期的文档。在此情况下,组织可取消 John 的付款,但是直到组织从其新雇主接收到该文档之后才会使该付款失效。

使付款失效时,其所有相关联的组件都会随之失效。